科学技术局是区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区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
1、组织制定全区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、政策和措施,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“科教兴区”战略的各项规划和计划。
2、研究与确定科技优先发展领域,研究分析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,制定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商品化、产业化的政策和措施,组织制定与实施科技发展中、长期规范和年度计划,选择对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科技项目,组织力量进行攻关。
3、管理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工作,负责高新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和报批,管理全区民营科技工作,指导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。
4、管理全区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,负责技术市场的行政执法和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,建立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网络。
5、管理全区科学技术成果,负责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、奖励、推广、保管工作。管理全区专利工作。管理和协调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。
6、管理科技外事工作,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;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、技术引进、消化、吸收、创新工作。
7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与科技人员有关的政策。
8、合理使用和管理科技经费。
9、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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